1.结婚
因英国政府不承认外国驻英国使领馆办理的结婚登记,为避免给当事人带来不便,驻英使领馆暂不办理结婚登记。
2.离婚
(申请人在驻英使馆登记结婚,可申请离婚登记。)
离婚登记暂行办法:
1. 婚姻当事人双方必须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;
2. 当事人的婚姻关系在本馆依法缔结;
3. 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使(领)馆申请协议离婚;
当事人须提交以下材料:
1. 有效的中国护照
2. 由本馆颁发的结婚证
3. 双方就子女、财产及债务问题达成一致意见的离婚协议书(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三份)
4. 当事人亲自填写并签署《离婚登记申请书》;
5. 当事人在领事官员面前签署离婚协议。协议书由当事人双方各执一份,使馆存档一份;
6. 对符合离婚条件的,填写《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》,发给离婚证。
7. 注意事项:在当事人所持结婚证上加盖注销章。